本学期第10周集中考试定于10月27日至29日(周一至周三)在南、北两个校区同时进行。为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安排如下:
一、上课安排
2014级正常上课。
2011、2012、2013级第10周停课。其中,周一至周三安排集中考试;周三晚至周日按课程表安排参加《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
二、考试地点及考务办地点
南校区:综合教学楼(考务办:N202教室)。
北校区:5号教学楼(考务办:5N101教室)。
三、考试场次及起止时间
场 次 | 考试开始 | 考试结束 |
上午第一场 | 8:00 | 9:40 |
上午第二场 | 10:00 | 11:40 |
下午第一场 | 14:00 | 15:40 |
下午第二场 | 16:00 | 17:40 |
四、班车安排
北校区乘车地点为5S教学楼南侧学校班车发车点,南校区乘车地点为综合实验楼西侧学校班车发车点。监考班车张贴有“山东农业大学监考专用车”标志。
场 次 | 北校区发车时间 | 南校区返回时间 |
上午第一场 | 7:10 | 10:00 |
上午第二场 | 9:10 | 12:00 |
下午第一场 | 13:10 | 16:00 |
下午第二场 | 15:10 | 18:00 |
五、考试信号
每场考试发布四次考试信号,信号说明如下:
第一次考试信号: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
第二次考试信号:考试正式开始;
第三次考试信号:开考后15分钟,禁止考生入场;
第四次考试信号:考试结束;
考试信号均以哨声为准。
六、巡视安排
(一)组成校院两级考试巡视组。学校巡视组由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领导和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组成;学院巡视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二)巡视人员需佩戴相应证件,提前20分钟(上午7:40,下午13:40)到达考务办,重点检查试卷到位、监考教师到位和学生考场纪律等情况。
(三)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对各学院巡视情况以及整个考试组织工作实施监督,并根据《山东农业大学考试质量评估表》对各学院考试组织管理进行评分。
七、考试材料发放、领取、回收
(一)材料发放 开课学院负责打印《考生座号对照表》(一式两份),并要事先做好《试卷领取和回收签到表》。要安排专人于考前20分钟将《考场记录表》、《考生座号对照表》和试卷等相关材料送达相应考务办并负责发放。
(二)材料领取 第一监考教师负责领取《考场记录表》、《考生座号对照表》和试卷等材料;第二监考教师领取工具袋。
(三)材料回收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考场记录表》、《考生座号对照表》(带有考生签字)和试卷一并封入试卷袋,送回考务办,由开课学院安排老师收回。
各学院要认真办理试卷交接签字手续,确保试卷发放、回收无误。
八、其他
(一)为进一步增强监考教师责任心,明确监考分工,本次考试继续实施考场主要监考员责任制,由第一监考教师统筹安排本考场工作,并对本考场各项工作负责。
(二)继续使用标准化考场视频系统,重点检查考核考生守纪、考场秩序、监考人员履职等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请各院考前务必召开教师和学生动员大会,将此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师生。
(三)每场考试学校均要抽验校园卡,如有丢失校园卡的同学,请及时办理。
(四)为严肃考场纪律,欢迎广大师生对考场违纪情况进行举报。举报电话:8242754。
(五)未尽事宜参照《课程考试工作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教 务 处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