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14-06-09 浏览次数: 478

 

山东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山农大校字〔201310

课程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手段,是检查教师教学效果、反映教学质量的主要方法。为了保证课程考试质量,加强本科课程考试管理,使课程考试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课程考试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课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课程考试工作。组长由分管教学的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工处、公安处、后勤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学校教学督导员、各学院教学院长组成。教务处在学校课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安排组织管理本科课程考试工作,重点做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强化监督、科学组织、主动协调等工作。

学院成立院级课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的课程考试工作。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为系主任、专业主任、教学秘书、辅导员。学院课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考试管理制度、条例、办法和要求,切实抓好命题、监考培训、学生教育、考场巡视、阅卷、成绩报送等考试环节,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实施课程考试责任制

分管校领导作为各类课程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课程考试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课程考试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学院院长是本单位课程考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课程考试工作;教师、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承担的课程考试任务负直接工作责任。

各职能部门和学院要依照学校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对在课程考试中由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组织不力,出现的透题漏题、纵容或协同作弊、考场秩序混乱、违规阅卷等考试事故,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同时追究相关学院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责任。

三、落实校院两级课程考试管理体制

实施课程考试工作两级管理,是落实校院两级办学的重要内容。在课程考试中,要强化学院的职能,实现管理重心下移。各职能部门要成立专门的考试管理机构,重点做好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强化监督、科学组织、主动协调等工作。学院要认真落实学校各项课程考试管理制度、条例、办法和要求,切实抓好命题、监考培训、学生教育、考场巡视、阅卷、成绩报送等考试环节,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积极推进课程考试方式方法改革

为适应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改革命题方法,通过建立试题(卷)库、课程组组卷、校外命题等方式,积极推进教考分离;改革阅卷办法,相同教学大纲的课程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讲授的,实行流水阅卷,集中统计成绩;改革课程考试内容,加大综合性、提高性题目的份量,重视考核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注重学习过程的全程考核,加大平时考核力度;改革课程考试方式方法,灵活采用笔试、口试、操作、撰写论文、调查报告等多种方式,其中笔试包括闭卷、开卷等形式,开卷包括一页开卷(一页开卷即允许学生将学校统一发放、带有规定标志、正反面均可用的一页16K备考纸带入考场,备考纸可以在考前由学生本人手工书写任何内容以备考试使用)等形式,除闭卷以外的考试方式均需办理审批手续,具体由学院负责审核。以考试改革促进课程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

五、课程考试类型及基本管理要求

课程考试按照考试性质可分为平时考核、结课考试、补缓考试等;按照考试安排时间可分为提前考试、期中集中考试、期末集中考试;按照考试方式可分为闭卷、开卷、一页开卷、口试、操作、撰写论文、调查报告等多种考试方式。按照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课程考试管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基本要求如下:

(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的必修课、选修课均要组织考试。

(二)期中集中考试由教务处在第10周统一组织。学院负责考试课程的确定、试题命制和阅卷等工作。

(三)期末集中考试由教务处在学期末统一组织。原则上要求各年级各专业至少保留2-3门必修课程,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学院分管院长和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学院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成绩评定报送等考试工作。

(四)提前考试(主要针对考试改革课程)原则上要求相对集中进行。考试改革课程(非闭卷考试课程)由学院组织实施;闭卷考试课程则需学院分管院长和教务处分管处长审批后由学院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

(五)第一、二次补考和缓考在下一学期开学初进行,但其中毕业生的第二次补考、缓考一般在第二学期第十二周进行;第三次补考试(结业生补考)一般在第二学期第十三周进行;第四次补考安排在学生毕业后。学院负责命题、制卷、阅卷、成绩评定报送等考试工作。

(六)双专业、双学位考试由双专业开设学院负责组织考试,教务处负责监督检查。

六、加强考试规章制度建设

各职能部门和学院要针对课程考试命题、制卷、试卷安全保密、监考、试卷批阅等考试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一)命题

1.命题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题型多样,覆盖面广,主客观题型比例合理(原则上要求主观试题所占的比例大于60%),适当增加综合性、提高性题目,重点考查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思维能力。

2.试题的难度、深度适中。题量应以大多数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为宜,考试时间长度一般为100分钟。

3.积极推进教考分离。所有开设的课程原则上应逐步建立试题(卷)库,并根据教学内容、方式方法的改革不断充实、修改和完善,连续开设3年的课程,应采用试题(卷)库命题。有试题(卷)库的课程,必须使用试题(卷)库命题;无试题(卷)库的课程,只要由两名以上任课教师讲授同一门课程的,应采用课程组组卷的方式命题;对于不能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任课教师要准备同一水平的两套试题(AB卷),考前由学院随机抽取一份为考试用卷。

4.严格执行试题审核制度,规范命题程序,严禁考前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或重点等行为。课程组负责人、专业主任、系主任、分管教学院长要严把试题质量关,确保试题质量。

(二)制卷

试卷均应在学校指定的印刷单位印制;试卷格式使用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试卷印制文字、插图要清晰,装订要规范。

(三)试卷安全保密

针对命题、制卷、试卷存放等环节,教务处和学院应制定具体的试卷安全保密措施。在试卷印制过程中,要严格交接手续;在试题和试卷存放期间,要统一存放,双人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设备,确保考前不透题、不漏题。对命题中出现的试题错误、题型题量明显不符合要求、透漏试题等问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监考

监考工作是教师应尽的职责和任务,监考人员必须为我校正式教职工。

1.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学院应按教职工人数70%的比例向教务处填报监考人员。

2.提前考试监考人员主要由学院安排。个别课程所需监考人数超出开课学院教职工总数70%以上者,学院可提出申请,由教务处协调安排。

3.课程考试原则上按照30名考生配备两名监考人员的标准安排监考。

(五)试卷批阅

1.教考分离的课程考试一律实行流水阅卷。

2.教师应严格按标准评定学生成绩,严禁随意加减分、送人情分。

3.批阅试卷一律使用红色字迹的圆珠笔或钢笔,书写要工整、清晰。

4.试卷批阅一律使用扣分制,在答题右侧相应的位置用“减号”标注扣分分值,在每个大题的题目左侧标注得分分值。批阅完成后,要在首页得分栏内填写得分,在总分栏内填写成绩,卷面成绩统计要准确无误。批阅人和审核人应在相应栏目内签字。

七、考试动员与培训

学院要高度重视考前教师培训工作。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山东农业大学的有关考试管理规定,教育教师本着对教学高度负责、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考试工作职责。

学院要高度重视考前学生动员工作。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山东农业大学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规定》、《考场规则》等制度,使学生认清违纪作弊的后果与危害,自觉遵守考试管理规定,自觉维护考试秩序。

八、严肃课程考试考风考纪

学生要树立远大理想,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扎实学好每一门课程;牢固树立诚信应考思想,增强自律意识,坚决与不良的考试风气和行为作斗争,自觉服从监考教师和考试组织人员的管理,努力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争做遵守考规考纪的典范。教师要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和遵守学校关于课程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反对各种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和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做诚信教育的模范。

(一)监考教师是考场纪律的第一责任人。监考教师要增强责任心,认真遵守《监考守则》,严肃考场纪律,切实维护考场秩序。

(二)学生要严格遵守《考场守则》,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的管理。

(三)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主要由组织部与教务处组织巡视。提前考试主要由学院组织巡视,教务处随机抽查。对于违反《考场规则》、《监考守则》者,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九、考试档案管理

课程考试档案主要包括:考试组织与管理文件、试卷及相关材料。考试组织与管理文件由教务处和学院按照统一建档要求分别建档与管理。试卷及相关材料档案由开课学院负责建档与管理,并保存至学生毕业后满一年,不得随意处理和销毁。

(一)闭卷、开卷等笔试类考试课程试卷及相关材料档案包括:课程考试统计表(学院一学期内按教学计划开设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基本情况),课程教学大纲,考试试题申报表,试卷,学生成绩登记表(包含平时成绩、卷面成绩、总成绩),试卷分析表,考场记录表,AB卷样卷,AB卷标准答案,AB卷评分标准。试卷分析表、学生成绩单、考场记录表与试卷,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装订成册。

(二)非笔试类课程考试相关材料包括:课程考核改革申请表,课程考核改革总结(以结题报告形式撰写,内容主要包括考试概况、改革的理由和依据、基本要求、评分标准、与传统测试的比较、测试过程、对学生能力培养的作用、改革效果的自我评价、对教学内容和考试方式方法的改进意见等),学生考试材料,试卷分析表(由考核改革主持人逐项填写)。上述材料要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装订成册。

(三)上述档案材料,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全部建档完毕。

各类档案材料有关单位要定点统一存放,专人管理。

十、考试工作评估

(一)学校每学期对学院课程考试工作进行量化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考试组织管理、试题质量、试卷评阅质量、档案管理等。

(二)考试组织管理评估结合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学校统一考试巡视工作进行。重点评估领导是否重视、组织是否规范、管理是否到位、监考教师与学生是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等情况。

(三)试题质量、试卷评阅质量、档案管理评估结合期中教学检查进行。重点评估命题的科学性、评阅的公正性、档案管理的规范性等内容。

(四)评估结果与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评估挂钩,并在年终评选考试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十一、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教务处颁布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山东农业大学

2013 1 11